2025年年度合规义务
Subject: Audit, Accounting, Tax
Applicable Industries: All corpo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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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即将结束,柬埔寨企业必须完成各项年终合规要求,并为2026年的纳税义务做好准备。

2025年所得税申报

柬埔寨的标准财政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纳税人均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方式向税务总局(GDT)申报2025年度所得税(TOI)。对于采用非标准财政年度的企业,则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申报。

无论纳税人是否有应缴税款,此项要求均属强制性。

所有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必须提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2025纳税年度内所有关联方交易的附件清单。

2025年转让定价

Prakas 986号法令要求在2024纳税年度进行关联方交易(RPT)的自评纳税人履行两项年度义务:

  • 填写转让定价申报表,并将其附于2024年度所得税申报表(TOI)中,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提交给税务总局(GDT);以及
  • 编制2024年度本地转让定价文件,并在2024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确认其已完成。

税务总局(GDT)于2024年9月19日根据Prakas 574号法令发布了修订后的转让定价(TP)法规,该法规将于2025年生效。更新后的框架使柬埔寨的转让定价规则更加符合经合组织(OECD)的指导原则,并扩大了“关联方”的定义,将直接或间接控制纳税人、受纳税人控制或与纳税人受同一控制的任何实体都纳入其中。这一扩展的定义还涵盖了常设机构与其非居民总部之间的关系。

根据新规,所有参与关联方交易的柬埔寨实体均须每年编制并保存本地文件转让定价文档。涵盖的交易包括公司间贷款、货物买卖、租赁、特许权使用费、无形资产转让以及技术或管理服务费。

年度合规证明 – 合格投资项目

年度合规证明 (COC) 是由柬埔寨发展理事会 (CDC) 或市/省投资分委会 (MPISC) 在相关合规期结束后的次年签发的正式文件。该证明证明合格投资项目 (QIP) 已履行上一年度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义务,从而维持其享受投资优惠的资格,包括税收假期和关税豁免。

2023 年 6 月 26 日颁布的第 139 号子法令要求投资项目在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后的 20 天内向 CDC/PMIS 提交半年和年度报告,以保留其投资和税收优惠。

2025 年专利税

所有在柬埔寨开展业务的自评纳税人均须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登记并缴纳其 2026 年专利税,税基为开展的每项业务活动。专利税的数额取决于纳税人的分类。2026 年专利税费用如下:

税收制度 以高棉瑞尔计价的专利税成本 专利税成本(美元)
小额纳税人 400,000 KHR 100 USD
中等纳税人 1,200,000 KHR 300 USD
大纳税人 3,000,000 KHR(适用于年营业额≤10,000,000 柬埔寨瑞尔的情况)或 5,000,000 KHR(适用于年营业额超过10,000,000 柬埔寨瑞尔的情况) 500 USD or 1,250 USD

年度商业企业申报 (ADCE)

所有企业(包括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均须向商务部 (MOC) 更新其先前注册时提交的企业信息的任何变更。ADCE 必须在企业于商务部在线系统重新注册周年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如企业逾期提交,商务部将处以 2,000,000 柬埔寨瑞尔(约 500 美元)的罚款。

年度财务报表提交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根据第 563 号法令有义务取得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企业,必须在会计期结束后 6 个月零 15 天内,通过会计和审计监管机构 (ACAR) 的电子申报系统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无需对其 2025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实体,须在会计期结束后 3 个月零 15 天内,通过 ACAR 的电子申报系统提交其 2025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然而,由于 4 月 12 日和 13 日是周末,4 月 14 日至 16 日是公共假日(柬埔寨新年),因此实际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11 日。ACAR 可能会根据通知修改截止日期。

劳工合规

2025 年外籍员工配额

雇用或计划雇用外籍员工的企业,须通过劳工和职业培训部 (MLVT) 的在线系统申请外籍员工配额。所有申请必须在每年 11 月 30 日前提交。

2025 年外籍员工工作许可证

外国公民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才能在柬埔寨合法工作。每份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无论签发日期为何,均于当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若公司计划在下一年继续雇用外籍员工,则必须在次年3月31日前申请延长其工作许可证。

大型雇主的义务

员工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企业必须雇用至少1%的员工为合格残疾人士,并于每年1月向劳工和培训部以及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康复部报告此情况。

此外,员工人数超过60人的公司必须按照以下基于员工人数的配额提供年度学徒培训:

  1. 员工人数在61至200人之间的企业,学徒培训配额为10%;
  2. 员工人数在201至500人之间的企业,学徒培训配额为8%;
  3. 员工人数超过51人后,每增加500人,学徒培训配额增加4%,每年最多培训110名学徒。

学徒培训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